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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藏品时要擦亮双眼 莫轻信商家甜言蜜语

2017-12-11  来源: 腾讯财经   浏览量:
俗话说盛世古董、乱世黄金,如今不少市民将收藏品作为一种投资方式。而一些老年人以高价购买的收藏品,在网上商城或者文玩市场就可以找到“同款”,价格可能仅仅几百甚至几十元。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收藏品”时,一定要理性。

  本网讯:俗话说盛世古董、乱世黄金,如今不少市民将收藏品作为一种投资方式。而一些老年人以高价购买的收藏品,在网上商城或者文玩市场就可以找到“同款”,价格可能仅仅几百甚至几十元。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收藏品”时,一定要理性。


  长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长春晚报社开设《长春老年防骗教育大课堂》,报道以往常见的、真实的案例以及不断升级的各类保健品营销陷阱,由专业人士进行“解密”,提高广大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切身利益。


  经典案例一:


  2016年11月,许昌市某村民裴喜妞报案称,她通过电视购物9次购买“金镶玉狮子雕像”“航天六十周年纪念品”“金质十二生肖”“亚洲银行成立纪念玉玺”“奥运彩色纯银纪念章”等多种“收藏品”,先后被骗6万多元。


  根据办案民警调查,裴喜妞收到的“收藏品”,是北京一家投资咨询公司代中视金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邮寄的。最后,侦查员锁定了中视金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发布电视购物广告信息,让观众网购玉石、字画、紫砂壶、陶瓷、邮票等吸收会员,然后冒充有关单位专家,编造谎言,骗取群众钱财的证据。


  根据当地公安部门对裴喜妞收到的物品进行初步鉴定,发现她购买的“奥运彩色纯银纪念章”“金镶玉狮子雕像”“国宝三绝金条”“国宝三绝银条”“金猴送福银章”均不含金银,“五福玉樽”为玻璃制品,“中华民族大团结宝玺”为价格低廉、成色较差的和田青玉。


  今年4月,当地公安部门组织200余名警力,千里奔袭,将该诈骗集团一举捣毁,共抓获153名犯罪嫌疑人、刑拘134人,扣押电脑和手机200余部、涉案诈骗道具4集装箱车并对涉案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共冻结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


  经典案例二:


  价值20万元的“建军宝玺”、价值5万元的“南海纪念币”、价值2万元的限量全世界各国纪念钱币……这些都是北京市70多岁的马阿姨珍藏的“国之瑰宝”。


  据民警了解,马阿姨是个不折不扣的收蔵品爱好者。2017年3月,马阿姨在家中接到一家收藏品公司颜小姐的电话,对方推荐了几套具有巨大升值潜力的收藏品,但马阿姨并没有在意。几天后,一名自称是嘉德拍卖行王经理又打来电话,表示近期将在民间高价收购一批收藏品,并进行拍卖。马阿姨一听这个非常高兴,并希望约见王经理洽谈。但王经理表示,需要先交纳一笔2万元的保证金,才能参加收购,马阿姨毫不犹豫的缴纳了。王经理也是“有情有义”,为了回馈客户,送了一套珍藏版银条,这让马阿姨对王经理突生好感。


  3月中旬,王经理又来电话,称增值税发票返税点,需要再缴纳2万元现金,但是这笔钱不是白交的,可以回馈一套限量版全世界各国纪念钱币,非常值钱。于是,马阿姨又向王经理缴纳了2万元现金。


  没过几天,王经理又来信儿了,这次向马阿姨推荐了一套“南海纪念币”,“这套纪念币具有特殊材质、设计精美,而且是限量发售,空前的升值空间不容错过”,王经理吹得天花乱坠,马阿姨听的出神入化,毫不犹豫的用5万元买下了这套纪念币。


  3月底,王经理又来电话,这次又隆重的推荐了一枚“建军宝玺”,市场价值20万。马阿姨向王经理追问,前期购买的收藏品何时可以参与拍卖,但王经理躲躲闪闪、没有回答,马阿姨才开始怀疑王经理所述的真实性。由于宝玺价值不菲,马阿姨并没有像前几次一样马上入手,而是表示要考虑下。


  4月14日,经过再三考虑,马阿姨带着前几次购买的收藏品,推开了当地派出所的大门。经初步鉴定,民警告诉她,这几套所谓的收藏品均为仿造品或劣质品。当民警询问这个王经理体貌特征时,马阿姨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根本没见过这个王经理,每次交钱,都是一个自称是专车司机的男子来替王经理取钱,前前后后一共缴纳了9万元现金。今年4月,当地民警将王经理抓获,据其交代自己并不姓王,也不是经理。这些被其称作收藏品的东西,竟都是在网上某商城花几百元购买的纪念品。


  购买收藏品时 一定要理性


  对于购买“收藏品”,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收藏品”时,一定要理性。因收藏品范围较广,品类不同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消费者在购买前应注意了解所购品类收藏产品的基本知识,如选购纪念币,首先要具备识别纪念币的真伪能力,避免盲目使投资风险升级。此外,购买前通过收藏品的核准发行注册部门了解卖家是否有合法资质,确认预购收藏品发行主体的合法性。


  其次,切勿盲目轻信广告的商品和服务宣传语。在接到的一些投诉中,消费者很多都是因卖家宣称 “高价回购”、“拉升增值”、“溢价回购”广告信息及承诺,夸大收藏品升值空间而借此招揽顾客,由于购买者只注意了甜言蜜语,忽视了背后陷阱,特别是大多购买者对卖家所宣称用语无任何证据,导致在利益受损后面临取证难,维权受阻。


  最后,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索取消费凭证。由于收藏品特殊性,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要求与卖家签订合同或认购书等,特别要注意将卖家促销产品宣传信息和承诺点均写进合同凭证中,并注明产品的金额、含量、成分、重量、等级等详细信息。(责任编辑:张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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