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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9-02-20  来源: 内蒙古人民政府   浏览量: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元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落实攻坚之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将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本网讯: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元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落实攻坚之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将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党委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抓住机构改革契机,聚焦为人民群众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二、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民族文化强区”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目标,牢固树立融合发展理念,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原则,加强战略研究和制度设计,制定实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三年规划,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在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等业务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的吸引力、竞争力、影响力,力争实现接待国内外旅游者1.44亿人次,同比增长10%;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500亿元,同比增长12%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1.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统筹推动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乌兰牧骑事业的重要指示,积极推动乌兰牧骑立法工作,编制并实施《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乌兰牧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举办第八届乌兰牧骑艺术节。 


  3.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扶持打造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骑兵》《驼道》、歌舞剧《我的乌兰牧骑》、话剧《大国工匠》《红手印》《乌兰牧骑恋歌》、蒙古剧《乌日苏勒图》《艾敏吉雅》等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体现时代特征、彰显草原特色的精品剧目。推荐优秀剧目竞逐文华大奖、“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艺术奖项。 


  4.深入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草原音乐周末”“草原戏剧展演月”“四季内蒙古演出季”“民族歌舞地方戏曲进校园”等惠民演出活动。 


  5.推动自治区重大艺术场馆建设,启动乌兰牧骑公园建设项目,筹划建设内蒙古音乐厅。 


  6.持续深入推进文艺院团改革。 


  7.举办建国70周年文化活动。 


  8.扎实推进戏曲振兴工程,促进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 


  9.统筹推动全区艺术创作、研究、科研工作,加强与国家艺术院团、文化艺术院校机构交流合作,提升艺术科研整体水平。 


  10.加强全区艺术档案数字化建设,抢救珍贵艺术档案资源,推动内蒙古艺术档案馆提档升级。 


  (二)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 


  1.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图书馆地方立法工作。 


  2.统筹规划建设各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进边境和贫困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乡村游客服务中心有机结合,建好管好用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内蒙古文化馆新馆建设。 


  3.扎实推进“厕所革命”,保质保量完成2019年度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对2018年全区旅游厕所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和等级评定。积极探索旅游厕所管理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4.统筹规划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加快自驾车营地、旅游驿站、自由行服务体系、旅游集散咨询体系、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旅游交通升级,推动干线公路与景区连接,完善交通道路旅游标识系统,推进开通连接各盟市的通用航空旅游线和铁路旅游线路。 


  5.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智慧博物馆、智慧旅游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动共建共享和整合利用。 


  6.积极建设中国蒙古文文献图书馆,适时启动海外蒙古文古籍回归工程,争取建设蒙古文文献在版编目数据中心。 


  7.继续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改革。 


  8.持续推进“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健全群众评价和需求反馈机制,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能。 


  9.组织开展示范性、导向性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 


  10.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全面融合,构建配套完善、功能合理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三)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1.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 


  2.积极推进辽上京和祖陵遗址、红山文化遗址、阴山岩刻和万里茶道申遗工作。 


  3.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组织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持续推进长城及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近现代纪念建筑等抢救和保护维修工程。 


  4.全面落实《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意见》要求,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进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展陈设计和文物征集工作。 


  5.聚焦法人违法、盗掘盗窃、火灾事故三大风险,实施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工程,推动文物安全状况持续好转。 


  6.配合自治区重点工程组织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规划建设自治区文物考古基地,提升科技考古水平。 


  7.继续推动智慧博物馆建设,启动辽代壁画数字化展示利用项目、馆藏珍贵文物保存环境达标工程。 


  8.策划推出一批精品陈列展览。 


  9.加强对文化遗产资源的挖掘,将博物馆、非遗传习所、古籍展示馆等文化场馆纳入旅游线路,发展红色旅游、遗产旅游、研学旅游。 


  10.积极开展文物遗产、传承发展、保护利用、法律法规、文物安全等宣传工作。 


  (四)积极推动非遗传承保护 


  1.联合自治区人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研究制定《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 


  3.深入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抢救性保护。 


  4.推动建设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完善非遗传习展示场馆体系。 


  5.组织对贫困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非遗资源开展普查。 


  6.继续推进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对贫困地区传统工艺类项目开展整建制培训。 


  7.深入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矩阵,公布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8.对非遗保护重点工程和项目实施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加强对非遗传承专项补助资金绩效情况的监督检查。 


  9.加快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动鄂尔多斯市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与发展全域旅游有机结合,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10.加大非遗阐释传播力度,建立传统文化普及传播常态化机制,为旅游发展注入更优质、更富吸引力的文化内容,同时发挥旅游业的独特优势,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注入新动力。举办蒙古马非遗展。 


  (五)积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1.推动文化和旅游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开发具有内蒙古特色的马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冰雪旅游、康养旅游和边境旅游,创新发展红色旅游、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主题公园、文化主题酒店等文化旅游新业态,拓展旅游产品体系。 


  2.深化文化和旅游与金融合作,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投融资促进计划,促进重点项目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对接。筹建内蒙古文化旅游投资集团公司。 


  3.推动实施特色小镇、文化大遗址开发、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批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 


  4.推动蒙古族服装服饰等文旅产业园区建设。 


  5.启动数字产业园建设,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6.大力挖掘和整理文化旅游新产品,推进文化单位创意产品开发,支持开发具有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特色旅游目的地、文化旅游综合体。 


  7.召开全区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大会,制定并实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8.研究制定扶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9.探索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培育新型消费模式,扩大和引导文化和旅游消费,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文化获得感。 


  10.组织参加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重要展会和交流活动。 


  (六)积极推动资源开发利用 


  1.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探索建立文化旅游资源数据库,加快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库建设。 


  2.突出抓好呼包鄂、乌阿海满、阿拉善-乌海、多伦-元上都等重点旅游目的地建设。 


  3.积极推进“万里茶道”跨境旅游线、黄河几字湾文化旅游走廊、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道、科尔沁风景大道、大兴安岭生态风景道、阿拉善大漠风情道等精品线路建设。 


  4.抓好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等国家级品牌景区创建工作,提升内蒙古旅游核心竞争力。 


  5.统筹规划全区乡村旅游发展,研究制定乡村旅游及精品民宿标准体系,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乡村旅游示范村。 


  6.全面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扎实开展文化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支持贫困地区文化和旅游业发展。 


  7.以弘扬红色文化为主题,开发精品红色旅游线路,建设经典红色旅游景区,建设“五好”讲解员队伍,提升红色文化展览展示水平,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 


  8.深化“四季旅游”战略,大力推进夏季旅游提档升级,创新发展春秋季旅游,突出抓好冬季旅游提质增效,不断丰富旅游业态、有效拓展旅游季节。 


  9.大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重点抓好旅游公共服务、旅游产品供给、旅游环境整治和草原旅游无序开发问题整改。 


  10.深入实施精准营销战略,建立“全区统筹、盟市联动、企业跟进”宣传推广机制,整合利用传统媒体、互联网新媒体、旅游展览和主题推广等营销资源,打造“亮丽内蒙古”旅游形象。 


  11.统筹各地文化旅游资源,重点打造草原文化节、旅游那达慕、冰雪那达慕、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内蒙古味道嘉年华、阿拉善越野E族英雄会、中俄蒙(满洲里)旅游节、阿尔山论坛等知名旅游节庆品牌。 


  (七)积极推动市场质量提升 


  1.深入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鼓励和支持旅游住宿业、旅行社、旅游景区和导游队伍优化结构、提档升级,抓好旅游汽车、旅游商店、旅游餐饮店等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2.持续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旅游服务监管平台应用,加强对新业态新主体新群体的引导、服务和管理,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 


  3.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实施好黑名单制度。 


  4.完善假日工作机制,加强假日及高峰期旅游调控引导,针对营业性演出票务、不合理低价游等重点难点问题实施源头治理。 


  5.持续加强市场执法监管,加强对网络文化、在线旅游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动态监测,对热点敏感问题及时研判,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双随机”抽查。 


  6.积极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文化、文物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7.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安全联合执法检查,遏制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8.推进文明旅游建设,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不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塑造内蒙古文明、和谐、友善的旅游目的地形象。 


  (八)积极推动国际交流合作 


  1.选派团组参加2019年“欢乐春节”品牌活动,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影响力。 


  2.把握“一带一路”和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机遇,依托“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平台,办好中俄蒙青少年夏令营和跨境自驾旅游交流活动,推进中俄蒙文化和旅游务实合作。 


  3.办好第六次中俄蒙三国五地联席会议,协办第四次中俄蒙三国旅游部长会议。 


  4.联合开展中俄蒙“文化那达慕”系列活动。 


  5.积极参与宣传部组织的纪念中蒙建交70周年“感知中国·内蒙古文化旅游周”宣传推广活动。 


  6.与坦桑尼亚中国文化中心合作,开展“美丽草原我的家”中国内蒙古文化年活动。 


  7.深入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赴港举办庆祝建国70周年演出活动。 


  8.努力拓展海外文化和旅游市场,积极发展对外文化贸易。 


  9.务实推进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完善边境旅游政策体系,优化口岸城市旅游功能,积极争取创建国家跨境旅游合作区。 


  10.研究制定促进入境旅游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大力提振入境旅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调整优化厅机关内设机构职能配置,统筹直属单位改革发展。科学划分自治区本级和盟市、旗县事权责任,推动全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规范调研督查工作,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跟踪督查机制。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完善政策措施 


  组织对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和评估。对文化和旅游系统政策法规和方针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优化,为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建立和完善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的实施机制,推动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落实。统筹推动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对各项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 


  (三)加强队伍建设 


  制定并实施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专题培训和示范性培训,提高文化和旅游系统干部职工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文化和旅游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利用自治区人才引进机制,加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建设,为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推动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四)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和地方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加强对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的监测,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创新文化供给机制,实现合作共赢。提高重点项目的投融资能力,推进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 


  (五)强化项目管理 


  大力推动项目库建设,对文化和旅游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细化量化,将规划落实到工程上、将工程细化为具体项目,储备一批重点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有效衔接。加强重大项目管理工作,完善项目管理流程,对项目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责任编辑:张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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