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融监管 >> 正文

陈元:外汇市场建设应实现更高水平的金融开放

2019-07-12  来源: 中国金融新闻网   浏览量:
在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外汇管理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上,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常务理事会主席陈元指出。

本网讯:在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外汇管理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上,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常务理事会主席陈元指出,当前我国外汇市场形势总体稳定,秩序良好,接下来要稳步推动资本项目开放,同时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陈元谈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外汇市场由最初的外汇调剂市场发展成了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建立,使得我国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外汇市场,市场机制得以在汇率形成中直接发挥作用。2005年,中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发展也随之步入快车道,产品内容不断丰富,人民币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相继推出,外汇市场交易主体不断拓展,市场交易保持活跃。


  2019年一季度,人民币外汇即期成交接近2万亿美元,外汇市场交易量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发生了巨大变化。陈元指出,外汇市场发展和人民币汇率弹性的增强不仅增加了中国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还给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助力。通过大量的实践和积累,货币当局逐步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对外汇市场和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中国的各项外债指标也都处于国际安全警戒线范围以内。与此同时,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配套基础设施快速完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的专业化服务功能日趋成熟。


  “近3年来,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的程度有了实质性的提升,市场力量在人民币汇率定价中日益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各方参与主体在逐步提升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适应能力。”陈元评价,在此期间,人民银行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应对,坚持以我为主,并适当兼顾国际因素,在多目标中把握好综合平衡,实现了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供求的基本平衡,努力实现汇率预期的稳定。未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经济结构调整逐渐成效,人民币汇率稳定将具有更坚实的经济基本面的支撑。


  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正式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SDR货币篮子,这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重要的里程碑。随着人民币资产的自动配置需求与吸引力增加,人民币国际储备货币地位得到正式认定,人民币成为基金组织的官方交易货币,人民币国际化的新阶段将为外汇市场的深化发展带来历史机遇。


  陈元强调,随着人民币国际地位持续上升,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量稳步增长,产品结构不断完善,外汇交易平台和系统功能不断优化,中国的外汇市场建设无疑将走向更高的水平。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实现更高水平的金融开放。


  “中国的金融市场开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开放程度仍滞后于国际水平,开放深度存在不足,会计、税收等金融基础设施并未与国际接轨,使得外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时存在顾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资机构持有人民币计价的金融资产的意愿。”陈元指出,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程度仍不高,即使在通过QFII、QDII、沪港通、深港通等管道式开放的渠道中,账户的开设、交易、托管、评级等领域仍存在诸多不便。


  陈元提出,下一步,应努力实现高水平的开放,消除投资者交易过程中的障碍,提高外资机构持有人民币计价金融资产的积极性。


  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在跨境交易中要逐步提升本币的使用量;第二,提升人民币在大宗商品交易中的计价功能;第三,要有健全的国际支付信息交换系统及结算网络做支撑;第四,简化交易程序,促进资本市场的资本流入;第五,目前人民币的实力和地位仍然不如美元,我国对外经贸活动中的人民币结算量仍然不够大,兑换的要求甚至压力还依然存在,因此应继续控制投机性的资本流出;第六,无论离岸人民币市场怎么繁荣发展,离岸人民币最终必须存放在在岸银行体系中。离岸市场首先应是一个没有“跑冒滴漏”的市场,然后逐步健全。(稿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责任编辑:宿波)


内蒙古金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金融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金融网)”的作品,内蒙古金融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  Nmgjr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内蒙古金融网版权所有

邮箱: cfp05@163.com   联系电话: 0471-4952235   传真: 0471-4952269

常年法律顾问: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刘富玉  电话:15024934110

                                                           高级合伙人 李文静  电话:18404823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蒙ICP备08100000号-1

·内蒙古金融网络传媒中心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 


金融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

内蒙古新金融研究院
蒙域在线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