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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也开始扫黑除恶圈定重点检查领域

2018-08-08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8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

本网讯:8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净化银行业、保险业,近期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业、保险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部署。





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别针对银行业和保险业圈定了以下几大重点检查领域:


一、银行业方面,重点打击非法设立的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中的以下活动:


1、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


2、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


3、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的;


4、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


5、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


6、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人的。


二、保险业方面,重点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


《通知》明确,各级监管机构相关部门要及时接收、处理以下举报线索,并按职责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做到每条线索都有落实:


1、对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开展金融业务等问题的举报;


2、对银行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


3、银行保险机构在日常经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


4、《通知》所列明的重点打击活动领域行为线索。


此外,《通知》明确要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技术保障,建立健全紧急联系机制,确保做好涉黑、涉恶账户的查询、冻结工作,有效切断黑恶犯罪资金流动渠道,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民间借贷、P2P网贷、校园贷被重点打击


据了解,为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银保监会成立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担任,办公室设在法规部。各省级派出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也被要求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强化组织领导。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所确定的重点打击领域主要聚焦在非法金融活动、民间借贷、P2P网贷、校园贷等几大领域。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机构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结合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文件要求,持续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强化监管,结合各地实际,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之所以会选择民间借贷、P2P网贷和校园贷等几个领域作为重点精准打击的对象,是因为这些领域在过去确实存在较多的涉黑不法行为。例如,民间借贷中多存在暴力催收的问题,P2P网贷最近频频“爆雷”也引发了市场对整个行业所存在的集资诈骗风险的关注,而校园贷更是爆出过“裸条”、高利率诈骗等问题。


因此,《通知》也要求,各级监管机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负责部门要及时接收、处理以下举报线索:一是对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开展金融业务等问题的举报;二是对银行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三是银行保险机构在日常经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四是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明的重点打击活动领域行为线索。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派出机构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以及与政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的案件移送和沟通协调机制。对于各类举报,做到每条线索都有落实:属于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法定职责的,由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法定职责的,移送相应法定机关;构成违纪行为的,依法移送相应单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严防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进入银行业和保险业


除了打击特定业务领域所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外,《通知》另一大重点则从人员入手,严防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进入银行业和保险业。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严格市场准入,将涉黑涉恶信息作为银行保险机构设立、股权变更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审批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的重要判断依据。严禁涉黑涉恶人员和涉黑涉恶组织参股、控股银行保险机构;严禁涉黑涉恶人员担任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禁止为黑社会组织提供金融服务


为黑社会组织提供金融服务也在本次斗争的禁止之列。


《通知》明确,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转账,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以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严禁保险机构为涉黑涉恶组织或个人提供分红投资型保险产品、出具担保保函;严禁银行保险机构录用涉黑涉恶人员;严禁银行保险机构与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开展信贷、保险等形式的业务合作。


各大机构每月上报执行情况


为强化各地方的扫黑除恶斗争的执行力度,银保监会要求各省级派出机构督导辖内派出机构和各银行保险机构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各省级派出机构应于每月4日前(自2018年9月起),将本单位、本辖区上月涉黑涉恶线索数量、处理情况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将依法进行处理。(责任编辑: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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