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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

2022-07-22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共同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



本网讯: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致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的贺信中强调,人类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璀璨的农耕文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责任。中国积极响应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倡议,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不断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方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挖掘其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价值,助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农业文化遗产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定义,狭义农业文化遗产指的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而广义农业文化遗产则包括三个主要方面:一是物质形态的农业文化遗产,如一些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并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生产方式,以及一些乡村古建筑、传统特色民宿、传统特色饮食等;二是制度层面的农业文化遗产,如与农耕生产方式相伴生的一些制度设计和风俗习惯等;三是精神层面的农业文化遗产,指在农耕生产方式基础上所形成的特有的价值观和人文精神气质等。


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粮食安全不仅包括数量安全,还包括质量安全,二者同等重要。确保质量安全,需要尊重农业的自然循环规律,挖掘保护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多吸收传统农业的优秀成分,推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几千年形成的一些优秀农业生产系统,充分体现了人类保护环境的大智慧,为现代社会保护环境提供了众多可资借鉴的成功范例。比如具有千年历史传统的浙江青田的稻鱼共生农业模式、成型已有2000多年历史的湖南新化紫鹊界梯田等,在发展生产的同时,也实现了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甘肃迭部扎尕那农林牧复合系统,则通过发展农耕、林业、牧业三者有机循环生产方式,有效保持了生物多样性,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是涵养文化自信的需要。农耕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鲜明标签,承载着华夏文明生生不息代代相传的基因密码,彰显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和情感认同,是我们重要的软实力。积极挖掘保护并传承弘扬好传统农耕文明,是提升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是世界农业最早的起源中心之一,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具有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几千年来,我国各地农民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物制宜,发展出众多行之有效的可持续农业生态生产模式,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双赢。除了生产方式,在作物和农产品方面,中国古代农业对世界的贡献也是巨大的。中国农科院的研究表明:世界上1200多种作物中,中国就有600余种,其中约300种起源于中国。在农学方面,中国古代农学自成体系并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今年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倡议提出20周年,中国也是最早响应农业遗产保护倡议的国家之一。截至目前,中国拥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8项,数量居世界首位。2012年中国率先开展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发掘。2015年,中国颁布全球首个《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2016年至今,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所有一号文件都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在实践中得到推进。


立足新时代,推动建设文明新形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我们持续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进一步挖掘其各方面的传承利用价值。


在农业产业发展上,应赋予农业现代化的内涵。农业现代化是历史和现实一切优秀因素的有效集成。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对传统农业优秀的因素要积极汲取。尤其是相对欠发达地区以及一些边远山区,人类与自然的长期博弈中形成了一些独具特色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农业生产生活模式,是这些地区珍贵的农业文化资源优势和传家宝。用好这些宝贵的农业文化资源,积极拓展农业多功能,是促进当地发展的有效途径。


在乡村建设上,明显要根据农业生产方式特点,建设农村生活方式,保留青山绿水,留住乡愁,守好这些瑰宝。在乡村治理方面,要注意积极挖掘农业文化遗产中的优秀合理因素,融入现代治理体系。尤其注意挖掘古代农业社会德治中好的做法,推动乡村形成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善治体系,推动乡村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借助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平台,世界各国应进一步加强农耕文化和农耕文明的交流互动。要“走出去”,向世界讲好中华农耕文化和农耕文明故事,也要“引进来”,积极吸收世界各国传统农业中一些优秀的成分,为国家所用。落实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传承弘扬工作,还需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让保护的理念和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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