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财政局八项制度严防村级财务漏洞
2017-11-22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本网讯: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收支行为,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清水河县制定下发了《清水河县农村集体组织“三资”管理制度》,明确提出“八项制度”,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防止村账乡管工作中的漏洞。
一是规范建立“三资”专账。乡镇村级核算中心为各村统一建立“三资”专账,包括总分类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等。
二是规范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级所有收入,必须缴入乡镇村级核算中心统一账户,坚决杜绝以收抵支、坐支挪用、收入不入账等行为。
三是规范票据管理。收款统一使用农村财务规范票据,必须票款同步、及时入账,严禁公款私存私放,私设小金库。
四是规范备用金管理制度。村级日常开支行为实行备用金制度,每村可在乡镇村级核算中心预借1000元以下备用金,用于平时零星公务支出。
五是规范村级财务支出程序。支出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报账。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负债的及正常大额支出,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乡镇政府,乡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支出。
六是规范资源和资产的管理。村级资产和资源的添置和处置,必须严格按程序运作,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操作,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由镇财政所按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办法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成交后,签定规范合同。
七是规范档案管理及离任审计。各村配置档案柜,建立档案室,对村级所有财务资料、工程协议、文书档案等资料统一存档,专人管理以便备查;村主要干部离任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派出审计小组或由乡镇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离任审计。
八是责任追究。各村(居)严格遵守“三资”管理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是主要责任人,村会记为直接责任人。
责任编辑: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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