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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股权治理进入深水区

2019-07-17  来源: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浏览量:
近日,经银保监会批准,新成立的大家保险集团将依法受让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和安邦资管股权。这标志着安邦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也意味着以安邦风险处置为代表的保险业股权治理进入深水区。

  本网讯:近日,经银保监会批准,新成立的大家保险集团将依法受让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和安邦资管股权。这标志着安邦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也意味着以安邦风险处置为代表的保险业股权治理进入深水区。


  与之相呼应的是,近两年保险牌照审批明显放慢。近日,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网络科技子公司退出发起设立华商云信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因在于华商云信保筹建进度慢于预期,目前尚未取得银保监会的设立批准。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监管部门对于险企股东准入日趋严格,而近两年的几起险企违规股权清退也表明,监管部门对于保险公司股东资质和出资审查更加严格,在推进股权治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紧锣密鼓的动作。


  公司治理是保险业防风险治乱象的“牛鼻子”,而股权治理又是公司治理最为关键的环节。


  金融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保险牌照作为金融牌照具有稀缺性, 社会资本进入保险业,大多出于逐利和布局的考量。如果股东股权行为不合规,那么必然会给险企乃至保险市场带来很大风险隐患。比如,股权层面的虚假注资、违规代持,市场行为方面的恶性竞争、激进投资等。而保险业发展中出现的多起风险案例,其主因也大多在于大股东滥用权利、内部人控制、内幕交易等,导致保险公司发展目标不明、战略不清、管理混乱。尤其是保险业市场化程度高,竞争充分激烈,更容易出现寻租现象。


  银保监会通报的2018年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显示,股东股权行为不合规主要表现为:股东股权关系复杂;股权代持、隐形股东等问题仍然存在;股东争夺控制权、不当行使股东权利;股权质押、冻结比例过高;股权管理不规范等。


  可见,保险业防控系统性风险的关键点就在于股权治理,这是防范险企公司治理先天不足的前置关口。如果险企的股权结构越来越优化,其经营行为自然能够得到规范,整个市场秩序也能得以维护,防止风险向关联方或者业务合作方(包括其它金融机构)外溢。


  作为一种风险分担机制,保险业态的本质是风险保障和经济损失补偿,与其他金融业态以融资为主要功能明显不同。这也造就了保险业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都与其它金融业态有明显不同。险企如要追求长远的发展前景,需要明确清晰的经营战略、逐步完善的内控机制,才能避免粗放式发展和短期逐利行为。只有股权结构不断优化,才能带来市场经营行为的正确决策。


  执本末从,纲举目张。经过多年的扩张式发展,保险业乱象具有点多、面广、新老问题交织的特点,根治经营行为层面的痼疾需要找到治本良方,才能事半功倍。正因如此,从源头强化对保险业的风险治理尤为必要,必须防范动机不纯的投资人进入保险业。


  2018年4月起实施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明确,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依法对保险公司股权实施穿透式监管和分类监管。对于保险公司股东,不仅要求其主业突出,有资金实力,具有长期出资能力,还要能够与保险业务产生协同,同时要认同保险经营的本质。


  只有认同保险风险保障的本质,险企股东才能真正了解和掌握保险业发展的市场规律,才能给险企带来长期稳定的经营战略,以先天完善的股权结构带动后天经营决策的合理有效,激励约束和内控机制才能不断优化,从而减少市场行为层面的违规现象。


  事实上,在治理保险业乱象方面,监管关口不断前移。在入股环节,监管部门不仅提高股东的准入标准,按照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重点审查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真实性,还对股权结构中的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进行穿透审查,防范股份代持、隐性股东、虚假出资、循环出资等问题。从险企和产业资本之间的风险隔离来看,强化险企股权治理,也能从源头上防范利益输送和不当关联交易,避免大股东操纵保险公司,也才能从根本上促使险企树立起合规文化,进行真正的专业化经营,促进整个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张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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