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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价格“变化大” 龙大肉食易主引关注

2018-08-23  来源: 上海证券报   浏览量:
前次股权转让价格还是10.06元/股,短短两个月后,在又一次股权转让中,价格已升至16元/股——对于龙大肉食易主过程中的疑问点,深交所于21日下发了关注函。

本网讯:前次股权转让价格还是10.06元/股,短短两个月后,在又一次股权转让中,价格已升至16元/股——对于龙大肉食易主过程中的疑问点,深交所于21日下发了关注函。


8月18日,龙大肉食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与蓝润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拟将所持7560.92万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转让给蓝润投资;同时,将继续持有的7485.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对应的表决权委托蓝润投资行使。


加上此前在6月份已从龙大集团受让的7560万股,蓝润投资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26亿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将成为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戴学斌、董翔夫妇。而本次交易完成后,龙大集团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16.06%,较首次转让股权前的45.96%大幅下降。


8月21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就龙大肉食本次控股权转让的背景、表决权委托的合理性、转让价格的变化、股权收购资金来源等发问。


对于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龙大肉食便将完成易主,深交所要求详细说明龙大集团筹划该次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背景、具体过程、目前进展、下一步工作安排及该事项对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


此次交易完成后,龙大集团仍持有上市公司25.96%的股权,而蓝润投资的持股比例为20%,低于龙大集团。实现控制权转移的关键在于龙大集团将所持有的9.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蓝润投资行使。就此,深交所要求说明:作出本次委托表决权安排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表决权行为是否实质构成股份转让;相关主体是否违反股份限售承诺。


深交所还要求说明蓝润投资是否对上市公司形成有效控制,是否存在控制权纠纷。如后续表决权委托双方发生分歧,各方及上市公司将采取何种具体措施保障经营管理的稳定。


对于前后两次股权转让的每股价格的巨大变化,深交所要求说明其具体原因,以及转让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未予披露的协议与安排。


据统计,蓝润投资两次受让龙大肉食股份合计斥资近20亿元。对此,深交所要求说明蓝润投资本次股权收购的最终资金来源,并按不同资金来源途径分别列示资金融出方名称、金额、资金成本、期限、担保和其他重要条款,以及后续还款计划。(责任编辑:张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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