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消费金融 >> 正文

场景模式单一 携程该如何发展消费金融?

2017-08-18  来源: 环球经济网   浏览量:
目前为止,持牌的消费金融机构已经达22家。除了以银行为主导,也有苏宁、海尔,以及大型百货公司,如重庆百货、武商集团、百联集团等商业机构的参与。

        本网讯:目前为止,持牌的消费金融机构已经达22家。除了以银行为主导,也有苏宁、海尔,以及大型百货公司,如重庆百货、武商集团、百联集团等商业机构的参与。


        8月15日,上海银行发布关于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尚诚消费金融)获得开业批复的公告。其中最受业内关注的无疑是:一直缺少金融牌照的携程终于抱上了银行的大腿,再度涉水金融领域。


        从消费金融的业务来看,涉及购物分期、装修分期、旅游分期、教育分期、医美分期等诸多领域。其中,尤以购物分期的市场最为活跃,也最为集中。而商业企业往往有零售的实体,场景的便利是这些企业参与消费金融的主要原因。


        而查阅股东的背景不难发现,尚城消费金融股份公司的角色分配十分明确:


        上海银行作为股东中唯一的金融机构,除了可以为这家新公司提供资本支持,在金融业务和运营中应该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深圳市德远益信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纯粹的投资机构,出钱;无锡长盈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及技术服务的公司,出技术。


        相比之下,携程最有价值的地方在于其在线旅游的场景与流量。但比起其他消费金融机构来说,尚城消费金融所能依赖的携程提供场景,似乎过于单一。


        内部:模式单一


        纵向看目前携程的业务,机票和酒店所占的份额超过80%,商旅业务所占的比例仍然很小。具体而言,机票和酒店的属于中低频消费,一张普通机票通常千元上下,在这块业务上做分期付款,最重要的问题是,用户是否能接受消费金融的高额利息。


        但如果前期为了拉拢用户,产生用户粘性而降低利息,这会造成消费金融公司本身资金成本与收入不匹配。酒店住宿也是如此。


        自然,头等舱、商务舱以及高端酒店的消费,肯定不占少数。但是深究这一部分消费群体,往往是银行资深并且高额度的白金黄金信用卡人群,这部分人群不属于消费金融公司的核心用户范围之内。


        相比之下,商旅业务倒是不错的选择。


        携程此前也曾与一些机构有过旅游消费分期的业务合作。但因为有携程的参与,这家新的机构在旅游分期上的业务其实是排他的。不会有第二家OTA平台或旅行机构愿意将客户数据开放给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机构。


        但对于一家新公司来说,如果产品及客户渠道过于单一,是否会影响客户的体验先不提,其业务的成长空间是有限的。


        外部:竞争激烈


        而且市场上持牌和非持牌的消费金融机构众多,银行信用卡和消费贷款也是五花八门,如果就拿一个品类去和对手拼,似乎显得有勇无谋。而携程在其中的竞争力能有多少,后面还要打个问号。


        一方面,旅游加金融的竞争依旧强烈。


        除了专业做旅游的平台,细分行业也在杀入OTA市场。比如美团点评从事酒店、希尔顿酒店集团在飞猪平台上实现直连、万豪酒店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成立合资公司等。


        对比看来,不论是依靠阿里巴巴集团的飞猪、亦或是阿里巴巴集团直接与高星酒店成立合资公司,又或是为用户提供吃喝玩乐的美团点评,前述的场景优势都不是携程能比拟的。如果携程切入消费金融领域,最乐观的估计,只能切入其细分旅游消费金融领域。


        但在细分旅游金融领域,也有途牛、同程、驴妈妈等竞争对手。


        2016年途牛将业务拆分为旅游度假和金融科技两部分,已拥有基金销售、保险经纪、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多张牌照。此外,驴妈妈也开展了白条、分期等旅游金融产品,也提供理财,外币兑换等多种服务。


        而同程在今年年初就与哈尔滨银行等六家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布局旅游消费金融业务。


        而携程在业务中会将数据开放到哪一步也存有疑问。一般来说,互联网公司在与外部机构合作时,一般会将核心数据“脱敏”、加密,或者干脆只提供标签化的信息。而在尚诚消费金融公司内部,携程的持股比例仍不得而知。


        此时面对其他几家股东,携程是否会留一手也不得而知。


责任编辑:宿波

内蒙古金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金融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金融网)”的作品,内蒙古金融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  Nmgjr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内蒙古金融网版权所有

邮箱: cfp05@163.com   联系电话: 0471-4952235   传真: 0471-4952269

常年法律顾问: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刘富玉  电话:15024934110

                                                           高级合伙人 李文静  电话:18404823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蒙ICP备08100000号-1

·内蒙古金融网络传媒中心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 


金融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

内蒙古新金融研究院
蒙域在线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