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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小额信贷协会通过自治区民政厅社团2016年度检查工作

2017-06-14  来源: 内蒙古小额信贷协会   浏览量:
根据国家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文件精神,自治区民政厅于2017年4月初组织开展社会团体2016年年度检查,内蒙古小额信贷协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年检并顺利通过。

本网讯:内蒙古小额贷款协会通过《内蒙古民政厅社会组织网上填报系统》填报了2016年协会基本信息及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并按要求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协会的资产和财务进行了审计,提交了财务审计报告。由协会业务主管单位自治区金融办审批盖章后,另外提交了《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表》、《2016年度社会组织对外工作情况信息表》、《2016年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全区性行业协会附加表》、《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等表格,以及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于2017年6月9日年检完成了材料领取及存档工作。

经自治区民政厅审核,内蒙古小额信贷协会2016年年度检查结果为“合格”。按规定,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做出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评定结果为“合格”意味着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收入和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这也代表自治区民政厅对内蒙古小额信贷协会2016年度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今后协会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承接部分政府职能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主动联系会员,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维权、协调、宣传的各项职能,做内蒙古小额贷款公司真正的“贴心人”。

责任编辑:诚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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