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农村金融 >> 正文

巴彦淖尔6月经侦大队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2017-06-2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网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防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民间借贷诈骗、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识别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财产损失,遏制非法集资案件蔓延势头。

        本网讯: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防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民间借贷诈骗、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识别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财产损失,遏制非法集资案件蔓延势头。经侦大队联合处非办、农村信用社等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宣传主题是“打击非法集资,保障经济秩序,共建和谐杭后”的“六进”宣传活动,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普及推广群民防范识别民间借贷诈骗、非法集资知识和技能,开展法律援助和应急预警服务。一是宣传民间借贷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责任追究等有关规定,二是宣传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及我旗查处的典型民间借贷诈骗、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解释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远离民间借贷诈骗、非法集资活动,并抵制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非法犯罪活动,积极支持并参与防范和处置民间借贷诈骗、非法集资活动。


    

        同时利用宣传资料、大屏播放车播放宣传片、微信公众平台、网上公告、QQ群转发等向公众宣传芳犯非法集资相关知识,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了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对社会经济秩序、个人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的危害,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为创建平安杭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宿波

内蒙古金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金融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金融网)”的作品,内蒙古金融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  Nmgjr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内蒙古金融网版权所有

邮箱: cfp05@163.com   联系电话: 0471-4952235   传真: 0471-4952269

常年法律顾问: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刘富玉  电话:15024934110

                                                           高级合伙人 李文静  电话:18404823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蒙ICP备08100000号-1

·内蒙古金融网络传媒中心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 


金融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

内蒙古新金融研究院
蒙域在线直播